丽水消息 只因抢了1块5毛钱,8名少年在人生路上添了不光彩的一笔。 今年4月14日晚,邹某、杨某、金某等8人到丽水市灯塔小区公园旁,以威胁手段抢劫某校学生蔡某1元5角钱。当夜,他们又窜到丽水卫校门口的一家书社,撬门入室,窃取现金、香烟、饮料等价值1407.5元。其中李某等5人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16周岁。 近日,丽水莲都区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8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不等,并处罚金1000至2000元不等。对于他们的盗窃行为,法院给予免于刑事处罚,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。(毛昕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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